- 联系人:游 伟 1387187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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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预矫直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项目名称 | 新增预矫直机 | |||||||||||||||||||||||||||
| 建设单位 |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建设地址 | 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215号鄂钢宽厚板厂内 | |||||||||||||||||||||||||||
| 项目简介 | 新增1台预矫直机,预矫直机年产量为340,000吨。 | |||||||||||||||||||||||||||
| 企业联系人 | 谢伟 | |||||||||||||||||||||||||||
| 项目负责人 | 杨欢 | 报告编制人 | 熊保国、杨欢 | |||||||||||||||||||||||||
| 调查人员 | —— | 调查日期 | —— | |||||||||||||||||||||||||
| 采样人员 | —— | 采样日期 | —— | |||||||||||||||||||||||||
| 检测人员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 职业病 危害风险程度 | 较重 | |||||||||||||||||||||||||||
| 评价结论 | 该建设项目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划分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钢压延加工业(C3130),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规定,该建设项目为第二大类“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第4类“钢压延加工业”,属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项目。 综合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结合其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及其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该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无明显区别,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该建设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臭氧、紫外辐射、噪声、高温等。其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高温、噪声。 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检查表法分析,该建设项目针对高温、噪声拟采取了相应防护措施,这些防护设施设置正确、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工人接触高温、噪声的机会和强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 根据企业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该建设项目未明确各工种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具体型号、种类、发放周期,该建设项目配备的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不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及《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相关要求。 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分析,该建设项目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综合性评价结论:本评价从法律法规符合性对该建设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方面进行了评价,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及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该建设项目只要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能够切实地落实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和本报告提及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在项目投产运行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建设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 建议措施 | 该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中,从工艺和设备的选择、平面布置等均体现了防治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措施内容,为使项目建成运行达到更好的职业病的防治效果,本评价参照类比项目、结合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果,提出了以下补充建议: 1.1 该建设项目预矫直机设备应经常定期维修维护,确保系统处于正常、有效的工作状态,降低噪声危害。 1.2 该建设项目夏季高温季节应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在预矫直机巡检区设置轴流风机、电风扇,必要时设置移动式冷风机。同时配备清凉饮品和防暑药品 1.3 该建设项目预矫直机巡检区拟设置轴流风机和电风扇等设备进行局部通风,降低高温季节员工巡检时接触高温辐射,建议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严格按要求合理设置通风设施,并附相应图纸。 2.1 个体防护作为保障作业人员免受职业病危害的最后防线,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超标岗位使用时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公司应加强防护用品的管理,从申购、购买、验收到发放等环节要层层把关,所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选择可靠的供应方,实行专人采购、专人管理;同时,还应加强防护用品现场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现场正确使用与佩戴。主要岗位应配备的防护用品见下表。 主要作业岗位应配备防护用品
3 辅助用室补充措施 3.1该建设项目宽厚板厂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2级,应依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标准要求设置浴室,浴室内淋浴器一般按劳动者最多的班组人数进行设计,每6个人设计1个淋浴器。 4.1该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相关要求,选择具有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机构,组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人数应全面体检。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具体要求见下表: 该公司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要求一览表
5.1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1、水泥除尘措施:在搅拌机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吸走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 2、木屑除尘措施: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2mg/m3 。 3、金属除尘措施: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室外,净化处理后向空气排放。 4、洒水措施:现场清扫时先进行洒水,以防止扬尘。 5、施工人员应佩戴合格适用的防尘口罩。 6、防锰毒措施:对部分加工环节如小型构件焊接、材料预热、钢筋切割等实行定点加工,防止各危害因素的扩散,便于集中控制和处理;集中焊接场所,用抽风机将锰尘吸入管道,过滤净化后排放;分散焊接点,可设置移动式锰烟除尘器,随时将吸尘罩设在焊接作业人员上方,及时吸走焊接时产生的锰烟尘;现场焊接作业声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 5.2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1、调试期间应制定调试计划,并依照计划开展调试,员工应依照相关设备说明书及操作规程安全操作。 2、调试前,应当把调试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及其导致后果如实告诉调试者,并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职业卫生警示标示,具体包括噪声、高温等危害。 3、调试期间防护设施必须先正常开启,进去现场调试员工应做好个体防护。 4、对调试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个体防护用品正确选择和佩戴、现场急救设施使用、发生应急事故处理和逃生方法。 6.1 该建设项目应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金进行概算并细化,主要包括:专项经费总额、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费、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订)有关职业病专项投资的要求。 6.2 在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完成后,该企业需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等相关工作。 6.3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在预矫直机巡检区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设置警示标识。 6.4 建议该企业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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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